日期: ***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窦店镇窦店村嘉园南路设立限高龙门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窦店镇窦店村嘉园南路设立限高龙门架项目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梁女 *** 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白贵 *** 一、采购内容: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窦店镇窦店村嘉园南路设立限高龙门架。 二、计划工期: ***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控制金额:62.44万元(人民币) 五、评分方法及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六、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18】530号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 *** (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供应商经营状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 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被列为失信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18年09月21日至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 3.文件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九、谈判时间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 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凡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到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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