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旅游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育林大桥改建项目装饰、电气、栏杆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旅游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育林大桥改建项目装饰、电气、栏杆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资质(含 *** )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资质(含 *** )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育林大桥改建项目装饰、电气、栏杆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YCC[2018]0380  

三、工程量概况:详见工程量明细及图纸   四、计划金额:8,192,150.42元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内竣工。

七、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省公路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等要求。原材料应满足国家标准并附质量检验单,投标时应附原材料样品封存以进行后期比较。施工应满足《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中的要求。否则采购人将拒绝项目验收,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付款方式:

序号

付款节点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或金额)

1

首付款

签订合同14 日内

付款至总合同金额  20%

2

第二期款

工程实体完成

付款至总合同金额  80%

3

尾款

桥梁整体交工验收后

付款至总合同金额  100%

工程项目中所列内容均在甲方的预算造价中,不再追加资金。  

九、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

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法律规定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均可);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资质(含 *** )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资质(含 *** )

 

十三、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8920日至92717:30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伊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home.action)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等材料。

十四、磋商日期: ***  下午14:30。

磋商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竞争性谈判室

十五、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文博       联系电话 ***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王 威     联系电话:  ***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信息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站、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由于公告转载造成的信息丢失或错误,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附: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明细、图纸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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