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渝湛高速公路高桥站新建综合、宿舍楼工程
2.
本次招标共分
发包人 | 计划工期 | 建设地点及主要工程项目内容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180天 | 建设地点为渝湛高速公路高桥中心站;本项目综合楼建筑面积664.4m2;宿舍楼建筑面积934.84m2;室外道路1547m2;室外景观绿化1350m2。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 2、投标人应具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5详见附件2 |
3.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只设 1 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9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含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数据盘),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5.1招标人 不组织 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某个标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一
(一)项目概况
(二)工程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湛江廉江市高桥镇。
(三)交通、动力供应及其他服务条件
本项目沿线有国、省道分布,镇、乡、村也基本通公路,运输条件好。能源、通信、医疗条件与服务实施齐全
各类施工车辆行驶道路所需缴纳的通行费用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施工所需办公场所由实施单位自行在外进行配置,业主不再提供。
(四)工程说明
1、技术方案及要点:渝湛高速公路高桥中心站新建综合楼,室内具有羽毛球场、篮球场、大型会议、文艺表演等功能;新建宿舍楼四层框架结构,每层层高
2、本工程工期:
二、工程技术标准
按照有关规范、指南、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 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 务 要 求 |
1、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4、近三年至少有一年盈利。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成功地独立完成: 建筑面积累计8500m2的房建工程。 |
信 誉 要 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住建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
注: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建筑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具备3年以上类似工程工作经历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岗位工作经验。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
项目总工 | 1 | 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具有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具备5年以上类似工程工作经历和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总工的岗位工作经验。 |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1 |
注: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的时间,交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方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反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均含备选,如有)、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
2.2.2 | 评标基 准价计 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一次性摇取1个球,摇出球对应的下浮率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下浮率范围控制在2%~5%。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 下浮率的平均值(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精确至小数点后四位。 |
2.2.4(1) | 评标价 |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D1;D1取 3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D2;D2取 1 ; 备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 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
2.2.1 | 2.2.1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2.2.4 | 2.2.4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3.5 | 增加3.5.3项: 3.5.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
3.6.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6.1 项修改为: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计算错误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 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 a-d 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 |
3.8 | 增加 3.8.3-3.8.5项: 3.8.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