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0304120180029
招标备案号:12032018092005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设计[2018]0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路24号办公用房装修维护项目 已由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津河西政复[2018]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河西区投资促进局 ,建设资金为 65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投资:650.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974.8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投资促进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福建路24号办公用房装修维护项目,总建筑面积974.88平方米,总投资额65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24号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福建路24号办公用房装修维护项目(EPC总承包),总建筑面积974.88平方米,共1栋;地上2层,地下1层。最高高度12.61米,最大单跨跨度27.15米,最大基础深度2.53米,砖木结构。本标段投资额:65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立项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承包工作。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立项内的全部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 *** 或建筑行业 *** 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类 *** 或建筑行业 *** 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资格,且在有效期内。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须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5、项目部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1名,应为具有国家注册 *** 建筑师资格的设计单位正式职工。(2)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 *** 注册结构师证书的设计单位正式职工。施工项目部人员:(1)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6、外地企业进津备案手续:非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须提供)。7、项目部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8、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智洋大厦二层招标一部)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河西区投资促进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韩金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4号 邮政编码:300202 联系人:董辰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许芳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智洋大厦二层招标一部)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李玲 电话: 传  真: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河西区投资促进局          受理负责人:董辰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4号

天津市河西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华维超
电话:28138832传真:电子邮箱:tjhxzhbb@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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