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第五批)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8】100号

一、招标条件

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丽水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第五批)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代建开发单位。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丽水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第五批)共有两个项目分别为路湾公寓项目和联城农居新社区(东)项目,两个项目单独建设,具体概况如下:

1、路湾公寓项目:项目用地面积827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5246平方米(含商业地块),容积率1.6

2、联城农居新社区(东)项目:项目用地面积262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8621平方米(含商业用房),容积率2.0

3、项目地点:路湾公寓项目位于徐宅路与河湾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联城农居新社区(东)项目位于莲都区联城。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代建开发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或可行性研究开始,除征地拆迁、监理外,代建开发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负责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办理前期手续;根据企业性质负责勘察设计的发包、实施及管理,工程发包、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小区市政配套工程(含自来水、电力、燃气、数字电视等)的实施及管理;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并达到交付标准,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并项目整体移交建设单位;负责缴纳全过程代建开发中涉及的规费、工程保险费、物业三金等一切费用。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80日历天。包含代建开发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产权证办理和整体移交阶段。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九龙杯”标化工地。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房地产开发 *** 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地产开发 *** 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地产开发 *** 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 *** 资质)的企业。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②牵头单位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家单位只允许参与一个联合体投标。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组成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 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索取。联系人:林秋丽、蓝浩  联系电话 *** 。

2、网上下载: *** 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上发布并供下载。

 

招标人: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丽水市囿山路56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2楼

联系人:阙鑫莲、熊晨亦          联 系人:林秋丽、蓝浩

  话 *** 2122806       联系电话 ***

                                                                                

备案单位(盖章):

***

附件:
公告(第五批).pdf
关于印发《丽水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标准》的通知.pdf
公告(第五批).docx
(第五批)代建开发招标文件9.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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