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河曲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河曲县光明街保障房室外绿化景观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河曲县光明街保障房室外绿化景观工程

    二、项目编号:HQCG-2018-JZ037

    三、采购预算:77.8万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共一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2、采购需求:对河曲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光明街保障房室外绿化景观工程,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规费计取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工程师技术职称(园林绿化),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谈判人须无失信被执行人行为,(查询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如有失信行为将拒绝其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六、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规费计取证

    4、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园林绿化);

    6、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近半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件加盖谈判人公章),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注: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谈判文件获取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 至 ***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8﹕00)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四楼4217

    八、谈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 下午3时30分

    谈判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

    九、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曲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河曲县圆通街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河曲县黄河大街632号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 ***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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