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已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投〔2018〕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选址于庆元县松源街道北门村(东至咏归桥,南至江滨路,西至阁门岭大桥,北至松源溪)。项目建设内容包含:(1)建设绿道(长约2295米,宽约5至7米)、人行道(其中包含斜驳坎上方悬挑2米人行道长约860米及垂直驳坎上方悬挑2米人行道约575米)、自行车道、阁门岭滨水广场(设坡道20米)、橡皮坝平台、希望之门平台、西大桥城市阳台、绿道沿线挑台;(2)改造驳坎处台阶8、现状景亭1座;(3)增设浮雕8个、挡墙30米、浮雕墙1个、景观坐凳12组,景观小品5组;(4)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绿化等。 2.2 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①工程设计。包括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浮雕、景观坐凳、景观小品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等;④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⑤工程移交;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⑦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2.3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4个月,其中主体工程必须在2019年2月4日前完工并对市民开放(主体工程指绿道、人行道、自行车道、滨水广场、橡皮坝平台、希望之门平台、西大桥城市阳台、绿道沿线挑台)。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 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专业);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0 月 11 日 9 时 30 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 分至 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412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庆元县中国银行大楼七楼 联系人:胡于森 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朱海军 陈龙娇 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9月19日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 ***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