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左权县教育科技局委托,对采购人校舍维修及厕所改造等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磋商谈判。

    一、项目名称:校舍维修及厕所改造等工程

    二、项目编号:JCZB-20180901

    三、磋商内容:

    1、采购内容:共8包

包号

序号

学校

工程名称

预算金额(元)

1

拐儿中学

厕所改造

256130.06

2

拐儿小学

厕所改造

3

石匣学校

厕所改造

276956.49

4

寒王学校

厕所改造

5

段峪小学

厕所改造

6

龙泉学校

厕所改造

215840.47

7

桐峪学校

厕所改造

8

下武小学

厕所改造

9

苇则小学

厕所改造

10

泽城学校

厕所改造

271468.27

11

熟峪小学

厕所改造

12

上口小学

厕所改造

13

上庄小学

厕所改造

252735.35

14

蛤蟆滩小学

厕所改造

15

下庄学校

厕所改造

16

羊角中学

厕所改造

216175.84

17

中店小学

厕所改造

18

芹泉学校

新建厕所工程

19

东裕小学

操场硬化

155480.01

20

寒王学校

外墙粉刷

225283.47

21

蛤蟆滩小学

教学楼地图贴板

22

禅房小学

教学楼台阶维修

23

中店小学

校舍维修

24

上庄小学

外墙粉刷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区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上相关信用结果查询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 *** - ***

    (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金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晋中市榆次区银海心悦29号楼2单 *** 室)

    3、磋商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叁佰 *** (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七、磋商时间、地点和获取方式:

    1、磋商时间: *** 0日14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 *** 0日14时00分

    3、磋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安宁东街39号荣军苑内国家电网二楼会议室(南沟村门楼往西100米)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可直接派人前来购买(需携带第五条要求的资料)。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左权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地址:左权县滨河路便民服务大楼6楼

    联系人:柳先生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金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银海心悦29号楼2单 *** 室

    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

    邮编:030600邮箱:jzdhfgs@163.com

山西金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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