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31201809401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施工[2018]09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再生水管道修复工程(一期) 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经济局 津生经发[2017]52号、津生经发[2017]221号、津生经发[2018]179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999.0800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额为1999.08万元,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再生水管道修复工程(一期),对生态城合作区建成的再生水管道进行破损检测及修复工作。主要包括管网摸排、管网局部改造、管道漏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开挖和非开挖修复手段对管道破损部位进行修复
2.2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再生水管道修复工程(一期)施工,对生态城合作区建成的再生水管道进行破损检测及修复工作。主要包括管网局部改造、采取开挖和非开挖修复手段对管道破损部位进行修复。最大管径DN800。本工程发包金额估算值约为124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有效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有效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5)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投标单位应在报名后,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动态监管平台http://103.233.7.40/TJBldSupervise/填写编码为:2018SG269 的投标企业诚信档案登记信息,并通过审核,咨询电话为66328535。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利和大厦7层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林翊(印鉴)办公地址:天津生态城静湖西路南段水处理中心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文雪梅电话:25265161传  真:2526516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李肖聪(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利和大厦7层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王凉爽电话:23393292-8054传  真:23393292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文雪梅
电话:25265161传真:25265161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生态城静湖西路南段水处理中心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田芳芳
电话:66328520传真:66328566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汉北路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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