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工程

采购公告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工程

项目编号:SQJWSCQ(2018)00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工程地点:宿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工程规模:预算及最高限价658729.37元;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工期: *** ;

(五)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六)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7年9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资质;

7、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其正式员工,提供2018年2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同此要求)。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2018919日至2018926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府苑小区A座三楼);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2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

(四)报名联系人:李许静,联系电话 *** 2。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 1010830分;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1010900分;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13室;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李许静,联系电话 *** 2。

六、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181010900分;

(二)开标地点: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13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许静;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3楼;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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