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龙湖农招标[2018]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市龙湖镇南浔村慈恩园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晋江市龙湖镇南浔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晋江市龙湖镇南浔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龙湖镇南浔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造价为179.0693万元,园林面积约3217㎡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型: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招标范围包括园林铺地、雨水工程、景观照明、绿化种植等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79069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不含苗木养护期);苗木养护期为一年(成活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6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材料自行到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工程交易登记卡回执单(地址:晋江市池店镇绿洲花园小区2栋1103室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小李)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200元/每份,售后不退。
4.2. 报名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2.1单位介绍信(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为 3.5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写明工程名称),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且已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2请各投标人自行保管投标保证金,丢失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晋江市龙湖镇政府食堂二楼会议室;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晋江(http://www.jinjiang.gov.cn)、龙湖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公示栏及晋江市龙湖镇南浔村民委员会公示栏 上发布。
9. 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 晋江市龙湖镇纪委办
地点: 晋江市龙湖镇
监督电话:0595—8522012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龙湖镇南浔村民委员会
地址: 晋江市龙湖镇南浔村 ,邮编: 3622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施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晋江市池店镇绿洲花园小区2栋1103室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