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盘乡香树村(横槽至大石墩)畅通公路工程(撤并村:树家村)施工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823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以彭水交发〔20186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交委2018年农村公路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盘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盘乡香树村(横槽至大石墩)畅通公路工程(撤并村:树家村)施工。

2.2建设地点:彭水县石盘乡香树村。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全长约12.92千米,起于香树村七组横槽,止于香树村1组大石墩,途径板栗坪、灯早窝、学校、青岗堂。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按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为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路肩为C15片石混凝土。其他技术指标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项目总投资为8073754.00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为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20151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9 19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10 18 11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00 分至 11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2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盘乡人民政府

  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盘乡

联系人:孙老师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98210-12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盘乡香树村(横槽至大石墩)畅通公路工程(撤并村:树家村)施工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823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以彭水交发〔20186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交委2018年农村公路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盘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盘乡香树村(横槽至大石墩)畅通公路工程(撤并村:树家村)施工。

2.2建设地点:彭水县石盘乡香树村。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全长约12.92千米,起于香树村七组横槽,止于香树村1组大石墩,途径板栗坪、灯早窝、学校、青岗堂。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按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为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路肩为C15片石混凝土。其他技术指标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项目总投资为8073754.00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为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20151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9 19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10 18 11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00 分至 11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2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盘乡人民政府

  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盘乡

联系人:孙老师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98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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