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谈判项目洛阳边防检查站温室大棚建设项目(zzhn-2018-204),采购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边防检查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边防检查站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阳边防检查站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2.2 采购编号:zzhn-2018-204
2.3 资金来源与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237013.62元
2.4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2.5 工期: ***
2.6 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等内容。
2.7 项目概况:洛阳边防检查站文洛温室工程位于洛阳市魏紫路和国花路交叉口洛阳边防检查站内,建设地点原有露天蔬菜种植区域,项目内容为原有分隔砖墙体及基础拆除、新建温室设计图纸的内容及其他与此相关的配套项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否则视同未提供)。
3.4、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3.5、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其他:
(1)同一标段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2)为本谈判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项目的投标。
(3)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谈判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报名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 *** 室获取。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售出不退。
5、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6、响应文件的投递
6.1、开标时间: *** 15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体
8.1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否则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边防检查站
地 址:洛阳市魏紫路和国花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工号:Lyszfcg2004)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 话:
邮 箱:zzgjzbdl@163.com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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