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地块周边高压走廊景观亮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储备地块周边高压走廊景观亮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中心[2016]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东方大道

    规模:工程造价约205.77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2385003001
储备地块周边高压走廊景观亮化工程
储备地块周边高压走廊景观亮化工程
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具体指: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亮化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164万元(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5年9月至今为限,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 *** ](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含)以上,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机电工程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按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执行。 (四)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CA证书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项目经理无须参加开标。 (六)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七)本工程图纸、预算文件、发包价计算表请在附属文件中下载。 (八)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投标单位无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本工程预算价205.770715万元,设定发包下浮率14%,发包价179.174224万元,请各投标人按此发包价进行报价,未按179.174224万元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九)现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十)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十一)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吴中区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125号3幢9楼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168
联 系 人:
顾骁畅
联 系 人:
周丽娟、吴舟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6819ab@sina.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分 至分,下午分 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每天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特殊公告[0]

储备地块周边高压走廊景观亮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储备地块周边高压走廊景观亮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中心[2016]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东方大道

    规模:工程造价约205.77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2385003001
储备地块周边高压走廊景观亮化工程
储备地块周边高压走廊景观亮化工程
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具体指: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亮化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164万元(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5年9月至今为限,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 *** ](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含)以上,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机电工程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按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执行。 (四)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CA证书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项目经理无须参加开标。 (六)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七)本工程图纸、预算文件、发包价计算表请在附属文件中下载。 (八)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投标单位无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本工程预算价205.770715万元,设定发包下浮率14%,发包价179.174224万元,请各投标人按此发包价进行报价,未按179.174224万元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九)现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十)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十一)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吴中区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125号3幢9楼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168
联 系 人:
顾骁畅
联 系 人:
周丽娟、吴舟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6819ab@sina.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