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点亮乡村”(朱湖镇、龙集等乡镇)路灯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015003001

 

泗洪县城市管理局泗洪县“点亮乡村”工程已经洪发改投资发【201817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点亮乡村”(朱湖镇、龙集等乡镇)路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朱湖镇、龙集镇、曹庙乡、孙园镇、陈圩乡、半城镇、临淮镇.

1.2 工程规模:

朱湖镇(包括陈嘴大桥-梅金大桥、金沙江路-朱湖路口、朱湖集镇区红绿灯-西桥头等路段)、孙园镇(包括卢沟桥-陈圩界等路段)、陈圩乡(包括孙园界-陈圩乡政府、陈圩-闸口、半城交界-青临路等路段),龙集镇、曹庙乡、半城镇、临淮镇等七个乡镇的路灯工程,总长度约55.6KM,共需安装路灯约1148杆(路灯约1273盏),投资估算约958万元,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1.3     期:7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60%时支付合同价3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次年同月付至审计价的97%,第五年同月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点亮乡村”(朱湖镇、龙集等乡镇)路灯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者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31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4.10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可以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11无行贿受贿行为: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12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市外企业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不能及时提供或信用分不符合要求取消中标资格)

4.13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5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919 09:0020180926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929 15:00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泗洪县城市管理局

  址:富园天郡3918

联系人:赵凤奎

联系人:庄敏

  话:052780790795

  话:052786245608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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