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8050658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庄台镇中央堡春夏秋冬广场工程项目已由盘锦辽东湾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田庄台镇中央堡春夏秋冬广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辽东湾行审[2018]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田庄台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对上争取,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田庄台镇中央堡春夏秋冬广场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田庄台镇中央堡社区。

2.2投资额:380万元

2.3 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暗涵、排水和停车位。包括山皮石2318.25立方米、混凝土1145.79立方米、混凝土排水管448.75米、芝麻黑花岗岩2099.85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5122.46平方米等。

2.3工期要求: *** 至 ***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联系电话 *** )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按照辽住建[2017]150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现金转帐等方式交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7.6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10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田庄台镇人民政府

地址:田庄台镇

联 系 人:李超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汽配城院内

联 系 人: 荣万丽

电 话: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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