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8097001
园林绿化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开发专业[2018]0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南港工业区绿化设施完善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津开计投批[2018]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南港工业区公用事业局 ,建设资金为 293.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投资:293.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859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天津南港工业区公用事业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专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上水管线(UPVC给水管)完善750m,绿化景观提升18590m2。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南港工业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上水管线(UPVC给水管)完善750m,绿化景观提升18590m2。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格: 1、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施工或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施工内容;2、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1)正项目经理(任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及津建筑【2012】1091号的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b)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c)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单位组织建设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无故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聚众闹事、恶意拖欠工程相关费用的情况);4、企业信誉良好,无诉讼记录。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投标报名确认单,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以招标代理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6.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7时00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南港工业区南港公寓D座207 获取文件。
7.2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8.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8.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南港工业区公用事业局(公章)法定代表人:蒋建明(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南港工业区创业路南港工业区投资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00280联系人:张桓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吕喜正(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盛达街45号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何渊、段海舰电话:传  真: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南港工业区公用事业局          受理负责人:张桓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南港工业区创业路南港工业区投资服务中心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光华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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