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0701-2018-0562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PPP项目,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经柘荣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47号)原则同意本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经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柘发改审批[2018]41号 、[2018]42号、[2018]43号文批准建设,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柘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将现状柘荣第一污水处理厂10000m³/d污水规模、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存量资产,与扩建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合并为“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合并后的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0m³/d;同时新建配套污水管网和金剪路、本草路延伸段道路,以提供柘荣县城区周边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进一步改善污水收集和交通通行条件。为本项目投融资 、工程建设、竣工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合作期满移交等。
2.4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社会资本合作人招标,招标范围为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合作期届满移交。
3. 招标需求
3.1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 年(建设期 1 年、运营维护期 29 年),其中:
3.1.1现状第二污水厂(一期),自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接收、试运行合格、经本项目实施机构确认日起算,运营维护期29年。
3.1.2第二污水厂扩建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29年)。
3.1.3新建配套管网和金剪路、本草路延伸段道路项目,合作期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15年)。
3.2投资估算: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1157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合作人投资。其中:现状第二污水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投资约6524万元、金剪路和本草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投资约9333万元、现状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投资约5300万元。
3.3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内容、规模:
3.3.1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在现状柘荣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5000m³/d基础上,新扩建10000m³/d。采用“改进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的处理工艺,“紫外消毒”的尾水消毒工艺,利用现状“污泥撇水池+污泥均质池+厢式隔膜压滤机”的污泥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A标准,尾水排至龙溪。
3.3.2新建配套管网工程:
3.3.2.1新建现状第一污水处理厂至本草路已建污水主干管的配套管网,主要包括中途提升泵站一座(规模2.5万m³/d)、DN800重力污水管1004m,DN700压力污水管道625m。
3.3.2.2西源村氧化塘、人工湿地及X962县道至拟建中途提升泵站段管道,新建DN300污水管370m,DN200倒虹管1处,管长160m。
3.3.2.3山海协作园1#收集池到2#收集池段DN200污水压力管道772米。
合计污水管道总长为2931m,中途提升泵站一座(近期1.25万m³/d,远期2.5万m³/d)。
3.3.3新建道路工程:
3.3.3.1金剪路,路线起于现状正大路(砚山洋剪刀园区),终点止于104国道(外甩线)。路线全长约1000.83米,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18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3.3.3.2本草路延伸段道路,分A、B两段。其中:
A段西起规划宝塔路,东接现状362省道。路线总长640 米,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B段北起规划本草路延伸段(A 段),南接进城大道。全长约378米,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A、B两段道路工程建设,均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3.3.4运营维护内容:
包括“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运营,以及建成后的配套管网和金剪路、本草路延伸段道路的运营维护。
本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等以设计文件和政府方书面文件确认为准,项目建设投资额暂为投资估算,最终以柘荣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审核价为准。
3.4项目地点:柘荣县城郊乡际头村南侧。
3.5运作模式: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范围包括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主要依靠政府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以平衡项目投资和获取合理回报。因此本项目按准经营性项目性质界定,具体按“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TOT+BOT)方式”实施。即,由社会资本合作人及其项目公司负责对现状第二污水厂(一期)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接收;投资扩建第二污水处理厂,投资新建配套管网和金剪路、本草路延伸段道路;负责前述整合后的“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运营和维护,负责配套管网和金剪路、本草路延伸段道路运营维护。通过政府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以平衡项目投资和获取合理回报。合作期届满,本项目设施资产所有权等无偿移交本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3.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合格。
4.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4.1凡有投标意向并为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和投融资能力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4.2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4.2.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须满足本要求;
4.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4.2.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总承包方须满足本要求;
4.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
4.3.1企业2017年净资产不少于2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须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须满足本要求;
4.3.2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本项目,应提供不少于4000万元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有资金投资承诺函。提供不少于16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意向函或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须满足本要求;
4.4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4.4.1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前五年,至少有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的投资或建设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签约合同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要求。
若原为多方联合投资建设的,按照合同投资额与股比的乘积计算投资额。
4.5投标申请人信誉要求: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6鉴于高检院自 *** 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申请人自资格预审公告日前三年内、投标申请人注册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请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加盖投标申请人法人公章,网址: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如投标申请人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必须自行对其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要求。
4.7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7.1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7.2 联合体成员中由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7.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4.7.4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要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7.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8其它资格条件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为准。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在网站上公告,并对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获取《招标文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至 2018 年 9 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 请携带下述资料到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琴亭大厦)A区第六层6A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如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携带上述资料报名。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柘荣县屿前路3号)。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资格预审。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以下网站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
(3)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网址http://xzfw.fjzr.gov.cn);
(4)柘荣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zr.gov.cn/)。
9.投标保证金及提交
资格预审阶段不设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柘荣县柳城东路106号
联系人:陆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琴亭大厦)A区第六层6A室
联 系 人:张工、陈工
电 话:
监督机构:柘荣县财政局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一:《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H0701-2018-0562
项目名称: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致:柘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我方在了解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同意按照公告要求,特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5、我方与柘荣本级政府及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附属和关联关系。
6、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联合体各方承诺(如有):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的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都予以认可。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委托期限:自2018年 月 日至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发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