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单位名称 | 新干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干禁毒办626服务中心装饰工程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新干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 194571.03元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金川湄湘社区办公楼 | ||||||||||||
工程基本情况 | 建筑面积 | 220m2 | 层次 |
| 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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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湄湘社区办公楼301室 | |||||||||||||
招标范围 | 详见工程清单 | ||||||||||||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 | 建筑工程 | 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资质 | ||||||||||
注册建造师类别 |
| 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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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
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证件(报名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查验原件 | |||||||||||||
投标 (报名)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名人证书或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并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有二维码标示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大员”证件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1、投标单位交纳壹仟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壹仟元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壹仟元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2、中标单位在中标七天内,必须和发包方签订合同,不签者视为放弃该标的,标的自动废除,发包方重新招标;3、报名时,竞争者需携带全部资格证件,进行现场验证;4、中标者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承建,违者取消中标资格,发包方重新招标;5、了解工程详细情况请联系李新如,电话 *** 、0796—2627699。 | ||||||||||||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 月 日 | ||||||||||||
报名时间 | *** 至 *** 16时00分(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 联系人 | 李新如、李娟 | ||||||||||
联系电话 | 0796—2627699 *** | ||||||||||||
开标地点 | *** 10时30分 地点:新干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新干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会议室)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到新干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局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概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