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不锈钢开发工程酸洗配套项目-铬钢酸洗线分项工程抛丸机及破磷机除尘系统增补除尘间土建及钢结构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Z180970-JGBXGK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钢不锈钢开发工程酸洗配套项目--铬钢酸洗线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已获批准建设。根据甘肃酒钢集团工程建设管理部下发的《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责任书》【酒宏固(201701-01,项目代码:HX-BXGGSX.17】,酒钢不锈钢开发工程酸洗配套项目--铬钢酸洗线分项工程于201726日正式启动,受不锈钢分公司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招标,酒钢不锈钢开发工程酸洗配套项目-- 铬钢线抛丸机及破鳞机除尘系统增补除尘间土建及钢结构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酒钢不锈钢开发工程酸洗配套项目- 铬钢线抛丸机及破鳞机除尘系统增补除尘间土建及钢结构施工 

2.2建设地点:酒钢冶金厂区不锈钢分公司

2.3工程建设内容:

风机房变更后产生的所有柱基础、设备基础矮墙、地坪及其他相关的钢筋砼的施工,施工内容包括:挖土、砼凿除、垫层、钢筋、模板、埋件、浇筑砼、拆模、回填、夯实及垃圾清理等工作。

风机房变更后产生的所有厂房钢结构施工。施工内容:钢材采购、下料、除锈、制作、防腐、安装、调整等。

风机房变更后产生的所有彩板、采光板、门窗等施工。施工内容:采购、制作、安装、调整等。

风机房变更后产生的其他零星工程的施工。

25T钢平台的施工。施工内容:钢材采购、下料、除锈、制作、防腐、安装、调整等。

培训楼南山墙的彩板安装施工。施工内容:采购、制作、安装、调整等。

原料间及热线南山墙的拆除及彩钢板包边。

培训楼门洞大门拆除及门洞位置彩板房的的制作、安装。包括:照明、采暖等,共160m2

 

 

*注:未尽详细部分按照设计图纸及说明要求施工。

2.4工程工期要求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本工程的工期,具体要求如下:

土建工程20181020-------20181120日。

特别提示要求:

1)、承包方必须执行酒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不锈钢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文件》。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管理、技术人员与普通工人在着装上要有明显标志,以便项目部管理,否则项目部有权停工或对着装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清理出厂。

3)、施工人员自行车按项目部指定的位置统一停放,否则项目部有权清理出厂。

4)所有施工单位及人员进入不锈钢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不锈钢分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否则项目部有权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施工单位清理出厂。

5)、根据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酒钢厂区相关规定,入厂时需办理人员D卡,工本费50/人,同时收30/月绿化保洁费。

6)、承包方应承担所有设备、材料到货的卸货、保管、开箱检验。在卸货和二次倒运设备时厂房内(或外)起重和运输设备不满足,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7)、所有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输至酒钢指定的垃圾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和相关经验工程,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酒钢入围合格的施工企业。工商注册地不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进甘备案手续。

2)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工程的本单位施工管理和施工作业的持证人员、装备、技术、资金等。

3)投标人须先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合格后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4)接受酒钢及招标人付款方式。

5)投标人须在酒钢集团内具有招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近三年至少5项相关业绩证明。

6)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均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册在职职工,同时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具有《注册建造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7)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现场施工人员专业配置应齐全,本标段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经理1名、现场专职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质量员、资料员不少于1名,其他各类专业若干名。          

8)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9)财务要求:过去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10)业绩要求:有同类项目的建设业绩和相关经验工程,业绩良好。

11)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工程合同诉讼及不良记录。提供近3年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纪录及有关行政处罚情况的相关声明和证明材料。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19日至2018926(等同公告发布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嘉峪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1015日上午09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2011A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酒钢交易平台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

邮编:735100    方案技术业务联系人  赵智录   联系电话:

招标业务联系人:刘玉山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liuyushan@jiugang.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    邮编:730010

    联系人:赵杰            电话:

    手机: ***

    传真:

    电子邮件:zhaojie88227@163.com

    户名: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账号:011540122000001194     行号:314821010019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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