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宏发小区公租房城市配套道路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竹山县宏发小区公租房城市配套道路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17】2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

2.1 本招标项目的概况:道路修复、铺设人行道、安装路灯、栽植行道树,连接污水网管、雨水网管、供水管网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预算:约2000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4个月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投标申请人信誉要求:(指从 *** 至投标截止之日)

①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②近三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③近三年没有发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并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④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投标过程中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过处罚决定的(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⑤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

⑥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申请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 *** 至 ***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委托代理人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注册建造师证和安考B证、拟派驻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⑥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登记资料、⑦各信誉网站查证证明(网页截图)等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套,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山分中心报名处报名(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注:拟派的本项目班子成员及其他报名资料与投标时必须保持一致,且中途不得更改,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5.2招标文件获取: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媒介《中国竹山政府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电话: ***

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人:陶先生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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