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分界镇繁荣路路灯工程的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210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分界镇繁荣路路灯工程已由泰兴市城市管理局以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分界镇繁荣路路灯工程的请示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路灯照明管理处,现委托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分界镇繁荣路
(2)规模:敷设路灯电缆线约5600米,安装9米单臂路灯162基。投资额约124万元,招标工期: *** 。
(3)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工期: ***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泰兴市分界镇繁荣路路灯工程(包括路灯及其配套设施的购置、安装)。
2.3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6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3%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一次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 *** ](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 *** ](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建造师 *** ](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建造师临时 *** ](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其他:无。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 0:00时起,至 ***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路灯照明管理处 |
地址: | 泰兴镇国庆西路51号 |
联系人: 电话: | 戴榕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532室 |
联系人: | 茅莘 |
电话: | |
日期: | *** |
详见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