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恩施州减灾备灾中心专用供电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社[201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位于恩施州经济开发区西区,209国道绕城线与虎民路交叉口东北侧。建设内容为恩施州减灾备灾中心专用供电配电工程及配套建筑工程。预算投资:约80万元;计划工期: ***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无上述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准备金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40号文件精神执行。(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8日17:00时至2018年9月25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eszggzy.c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2 报名网址:http://www.eszggzy.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EnShiweb/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3da3f9de-1a20-4517-bb70-40ca68f759c0&CategoryNum=008),然后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6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0月12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厅(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47号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赵科长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凤天路31号凤凰城天趣园9栋502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周磊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