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监狱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玉溪监狱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已由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省玉溪监狱,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监狱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工程

2.2项目编号:YXSSJSGC2018011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建设单位:云南省玉溪监狱

2.6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监狱(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办黑村)

2.7施工总工期要求:70日历天,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自报;

2.8计划投资:246.86万元

2.9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国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10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规模:修建600立方米自来水供水水池,安装加压水泵、供水管道等设施(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图示范围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含2个)以上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似业绩;合同有效性以合同签订日期为界定标准;企业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原件②合同协议书原件;

3.4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不含临时 *** )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不予认可),且未担任其它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5年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含1个),合同有效性以合同签订日期为界定标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原件②合同协议书原件;

3.5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市政相关专业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不予认可);

3.6人员配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能满足施工需求,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岗位(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加投标后,不得更换(除了不可抗力外)。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兼任,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外,还须配备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标准员1名(可兼任)、材料员1名(可兼任)、机械员1名(可兼任)、劳务员1名(可兼任)、资料员1名(可兼任);

3.7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登记证;

3.8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没有出现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9投标人经营状况较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2017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件应真实有效并可以查询,如有弄虚作假,经查询如实后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17日至0921(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抚仙路49号6楼608室)购买招标文件,因项目施工环境特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前须实地踏勘现场,切实了解项目施工条件和管理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投标时,被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社保缴纳凭证原件);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8)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9)投标人近三年度(2015年~2017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

10)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登记证(原件);

11)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009日上午09:00,地点为: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181009上午09:00时

6.2开标地点: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玉溪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x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玉溪监狱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办黑村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77-613384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

传真: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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