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商业部分及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商业部分及车库工程 已由衡水滨湖新区经济发展局以衡滨经审批【2017】1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为 衡水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商业部分及车库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水滨湖新区滨河环路东侧,横一路南侧,内环路西侧,文达路北侧
2.3 建设规模:1#、2#、3#、4#、5#、6#商业楼及 1#、2#地下车库,商业楼为三层框架结构,总面积:22475 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限价:45689752.39 元
2.6 工 期:339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补充: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登 录 河 北 省 建 设 工 程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www.jizhaobiao.com)、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 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 9时至 *** 17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 时0 分,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衡水市桃城区南外环 128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电子招投标
7.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递交后缀名为GEF  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  投标人须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jizhaobiao.com )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CA  办理和软件办理。注册完成后持所需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领取。领取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泰一尚城 2 号楼1409. 咨询电话 *** (24小时)
补充:无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水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3369 号
联 系 人: 魏向荣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邢台市桥西区新八一路 82号三层
联 系 人: 宋杰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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