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埔发改投〔
一、工程名称:大沙东路(港湾路-石化路)路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黄埔区大沙东路(港湾路-石化路
四、项目概况:项目投资总额为966万元,其中建安费829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 JG2018-5762
2)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实施大沙东路(港湾路-石化路
3)招标控制价:826.159783 万元(具体以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9月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9月
2.开标时间:2018年10月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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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 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 ***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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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
(2)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
(3)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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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2.
3.
4.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五、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地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