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80911-0205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坝体修复工程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183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坝体修复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孟家岭沟谷。规模为:

1)坡体工程:开挖土方8815.49立方米,回填土方374.44立方米,铺设400g/平方米土工布6827.61平方米,新做C25素混凝土固脚65.14立方米;

2)坡脚挡墙:新做C25素混凝土63.46立方米,新铺三七灰土垫层26.53立方米;

3)坝体道路工程:新做素混凝土路面100.22立方米(厚20cm),新铺5%水泥稳定砂砾75.16立方米(厚度15cm),新做C25素混凝土6.01立方米(12cn*40cm;

4)坝顶排水沟:新做C25素混凝土135.29立方米,新铺三七灰土垫层60.13立方米(厚度30cm)。

3.工程概算投资:65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工程。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10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1113日,总工期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检)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若投标人对多个项目同时报名,且建造师为同一人的,只能中标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

4.所有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具体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详见甘建建〔201646号文件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为:2018918日至201892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为: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116号灵台县残疾人联合会5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企业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查询网址为http//www.court.gov.cn/wensshu.htm/,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姓名,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确保项目经理所负责的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否则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现场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918000000秒至2018924235959(不含节假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108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116号灵台县残疾人联合会5楼)。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20180911-020545-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省外建筑企业在开标前须办理相关入甘手续,详见甘建建(201620号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址:灵台县城南环路15

联系人:李彬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

联系人:郭永红

  话: ***

监督部门:灵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灵台县东大街003

联系人:曹艳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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