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民丰县农牧民就业培训基地厂区道路硬化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债务资金,项目招标人为民丰县裕丰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于民丰县境内,全长3.297km;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丰县农牧民就业培训基地厂区道路硬化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债务资金,项目招标人为民丰县裕丰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于民丰县境内,全长3.297km;

项目计划工期为: *** 开工, *** 1日交工,总工期 *** 。

2.2项目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监理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项目名称长度(km)公路

等级工程内容工程所在地施工合同

段号监理合同段号

民丰县农牧民就业培训基地厂区道路硬化项目3.297四级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民丰县第一合同段第一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的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 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监理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建设监理 *** (含 *** )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合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

(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10:00时至 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公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提供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田市北京西路60号天和商贸城三楼)处购买招标文件(相关证件必须齐全)。

4.2每个项目施工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00元,参考资料册每套售价¥200.00元,每个项目监理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民丰县裕丰管理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 伊力哈尔.多来提联系电话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1:00时,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地区住建局3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所有投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和田日报》及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民丰县裕丰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民丰县 地址:和田市北京西路60号

邮编:848000 邮编:848000

联 系 人:伊力哈尔.多来提 联 系 人:丛焱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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