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ZTBJS2018091202002-01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御河路(原江陵雪茄烟厂旧址);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170组真空管集热器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54.5593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8号楼太阳能热水集热系统施工、屋面真空集热管安装、换热水箱安装、室内不锈钢波纹管安装、室内电辅热系统施工、室内冷热水PPR管安装以及相应的设计变更等,具体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类似规格为58/1800-50(真空管集热器)太阳能热水集热系统工程安装, (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 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3.4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信息为准(提供网页件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督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行,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jzggzy.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09月 21 日至 2018年 09 月 2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jzggzy.com,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0 月 16 日 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荆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沙市区北京西路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沙市区便河西路楚天明珠4-1-601
邮 编: 434000 邮 编: 434000
联系人: 梅杰 联 系 人: 陈小兰
电 话:0716- 4303196 电 话: ***
2018 年 9 月 18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