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52018050041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8050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城市蓝旗镇立新村村路改造二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凤城市蓝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项目主要包括改造村路21处路段,总长6176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两侧各设0.25米土路肩,铺设管涵28处,总长174米,新建现浇钢筋混凝土桥梁5座,总长37米,桥宽分别为4.0米,4.5米和5.0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20181017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811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8凡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17日至2018921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凤城市凤北路3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7)近3年(2015-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须带防伪标识)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除外);(8)公告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记录(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没有提供原件和资料不全者将谢绝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4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011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分至  0930分将文件递交至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凤城市凤北路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城市蓝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苑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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