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CDXZ01[2018]21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
采购人名称:县石灰窑乡财政所
采购人地址 :承德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广强、刘凤国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26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利安 ***
采购预算金额:1499400.00
采购用途 : 石灰窑镇南三道河村护村坝工程,详见磋商文件。#detail##_##_#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 *** 0 09:30
开标时间: *** 0 09:30
开标地点: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标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个月完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031168129270
受理质疑电话: ***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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