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CDXZ01[2018]21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 采购人名称:县石灰窑乡财政所 采购人地址 :承德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广强、刘凤国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26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利安 *** 采购预算金额:1499400.00 采购用途 : 石灰窑镇南三道河村护村坝工程,详见磋商文件。#detail##_##_#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 *** 0 09:30 开标时间: *** 0 09:30 开标地点: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标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个月完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031168129270 受理质疑电话: ***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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