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县人民医院委托,吉县人民医院餐厅改造工程、餐厅消防改造工程、附属建筑屋面彩钢瓦防水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企业参加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CZB-2018-128

二、 购吉县人民医院

三、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吉县人民医院餐厅改造工程、餐厅消防改造工程、附属建筑屋面彩钢瓦防水工程项目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价:877458.67元

1、本次招标共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本工程工期要求 *** 。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 *** (含 *** )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经理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

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建筑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3)法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8)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9)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10)前一季度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前一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11)近期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页面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胶装成册(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开标时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

八、招标文件报名和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发售时间: *** 至 *** (北京时间8:30-11:30,15: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县政府采购中心(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8室

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200元人民币/份(现金),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兹定于20181012上午10:00在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组织公开招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人: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228室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吉县人民医院

    地址:吉县西关广场对面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单位: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二0一十四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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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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