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信贵大道(贵溪段)路网工程PPP项目I标段
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函
各投标人:
首先,对你们积极参与余信贵大道(贵溪段)路网工程PPP项目I标段(第二次)的招投标活动深表感谢。现结合你们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疑问澄清及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修改(标注黑体字为变更内容)如下:
一、澄清部分
疑问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条:本工程实行材料风险费用包干方式招标,按财政控制价(不含材料暂定价、专项暂估价及因变更增减的材料款)的3%计取材料费用风险系数。计取材料风险费用之后,所有材料不再调价。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4计价风险约定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及9.8条物价变化9.8.2条中材料、工程设备单价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进行调整。因此建议材料、设备价格限定±5%(含)以内不予调差,±5%(不含)外按照实际施工期间当期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澄清回复:按原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有关内容执行。
疑问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9条材料预算价按2017年第5期《江西省造价信息》(鹰潭部分)信息价,以及《2017年三、四月份江西省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主要外购材料平均供应价格》,本项目资格预审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使用2017年第5期信息价是否有误,是否应套用2018年6月当期材料信息价。
澄清回复:1、信息价无误。2、经会议研究,砂子调整到鹰潭地区2018年5月份(总第203期)信息价120元/米3。
疑问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9-1-(6):弃土外运、表土外运的运距暂按6公里计算。建议增加每增运一公里的清单项。
澄清回复:基于工期紧、任务重、重新调整招标控制价周期长等因素考虑,招标期间暂不调整。中标后,施工过程中如实际发生,中标人则应依据设计图纸、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市有关工程计价管理规定及市场价等,提出综合单价,经监理人、招标人确认并报财政部门最终审定后执行。
疑问4:余新贵大道道路图纸部分说明红砂岩填筑需要进行“耙压”处理,但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中均未包含耙压工序,因本项目涉及红砂岩填料“耙压”处理92.92万方,预计成本450万元,建议明确此项费用。
澄清回复:按本函“疑问3”中“澄清回复”有关内容执行。
疑问5:余新贵大道大部分线性距离沪昆铁路较近,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在铁路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 建议增加“石方凿岩”清单项,工程量暂列。
澄清回复:按本函“疑问3”中“澄清回复”有关内容执行。
疑问6:施工便道的设定;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及现场踏勘情况。全线13km因受到迁改及沪昆铁路的影响,施工车辆均无法进入现场。建议增设施工便道施工图及清单项。
澄清回复:按本函“疑问3”中“澄清回复”有关内容执行。
疑问7:清单控制价市政道路第12项清单,组价内容与清单描述不符,组价为2KM,清单描述为6KM,建议调整。
澄清回复:招标控制价清单组价内容中已均按6KM组价。
疑问8:清单控制价市政第3项清单,组价中材料价电雷管市场价为1元/个、硝铵炸药6.75元/kg,招标文件第9页11.1.9中信息价的采用中“市政道路、给排水、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按 2017 年第 5 期《江西省造价信息》(鹰潭部分)信息价考虑,不足部分,按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7 年 3-4 月份江西省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主要外购材料平均供应价格表》(赣交造价字〔2017〕3 号),以上信息价都没有的按市场询价计取”;电雷管在《2017 年 3-4 月份江西省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主要外购材料平均供应价格表》(赣交造价字〔2017〕3 号)中含税材料价为2.5元/个,硝铵炸药无信息价,根据其他项目硝铵炸药采购经验,硝铵炸药市场询价约为13.5元/kg,均远远高于控制价此项材料价水平,对我方影响较大,建议雷管单价使用近期的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江西省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主要外购材料平均供应价格表》、硝铵炸药材料单价采用询价的方式来进行确定。
澄清回复:按本函“疑问3”中“澄清回复”有关内容执行。
疑问9:本项目运营维护费用是否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
澄清回复:运营养护和大修费用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政府相关部门核定最终费用,并结合运维绩效考核结果调整运维年付费金额。
疑问10:P9-11.1.9-1-(6),弃土外运、表土外运的运距暂按6公里计算。建议6公里内按照6公里计算,超出部分增加每增运一公里的单价。
澄清回复:按本函“疑问3”中“澄清回复”有关内容执行。
疑问11:本项目若出现清单缺项或某一清单内缺少工序单价(因图纸不全、或因咨询单位漏项),结算时如何调整?
澄清回复:按本函“疑问3”中“澄清回复”有关内容执行。
疑问12:P28-11.1.3-2,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本解释与上述第1条的建议类似,即风险5%内由中标人承担,5%外由招标人承担)。
澄清回复:按原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有关内容执行。
疑问13:招标文件第67页13.2中未明确提及运营维护期是否需要购买保险,如需购买请明确购买险种及该项保险如何支付。
澄清回复: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政府相关部门核定最终费用,并结合运维绩效考核结果调整运维年付费金额。
疑问14:关于项目的专项检测或第三方检测费用,请加以明确。
澄清回复:1、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其他的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2、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检验试验费其实是有两部分内容的,一部分是做破坏性试验和有特殊要求检测的检验试验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其他的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疑问15: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等文件要求,禁止建设项目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建议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建议采取商品混凝土的价格信息计算材料价,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
澄清回复:(1)混凝土采取自拌方式。(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已包含拌合站安拆费用。(3)招标控制价中如有未考虑的其他费用(拌合站临建、拌合站日常管理费用、拌合站有关建设的其他费用等),中标后,施工过程中如实际发生,中标人则应依据设计图纸、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市有关工程计价管理规定及市场价等,提出综合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并报财政部门最终审定后执行。中标人应自行办理拌合站建站的相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确需招标人协调贵溪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招标人将予以协调。
疑问16:P7-11.1.3:本工程实行材料风险费用包干方式招标,按财政控制价(不含材料暂定价、专项暂估价及因变更增减的材料款)的3%计取材料费用风险系数。计取材料风险费用之后,所有材料不再调价(具体以经市财政审核的招标控制价相关内容为准)。根据《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建筑材料价格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建办〔2008〕27 号)、《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赣交基建字[2008]7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标[1991]797号)等文件要求,建筑材料价格应该在建设期内根据市场价格变动进行调差。
澄清回复:按原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有关内容执行。
疑问17:招标控制价中套用信息价为2017年第5期《江西省造价信息》(鹰潭部分)信息价,以及《2017年三、四月份江西省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主要外购材料平均供应价格》距目前开标时间较长,是否需要按投标近期造价信息进行调整,以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澄清回复:按照《关于余信贵大道(贵溪段)路网工程建设调度会议纪要》内容执行。
疑问18:P9-11.1.9-1-(6):弃土外运、表土外运的运距暂按6公里计算。建议6公里内按照6公里计算,超出部分增加每增运一公里的单价。
澄清回复:按本函“疑问3”中“澄清回复”有关内容执行。
疑问19:桥梁招标清单中东岸中未列材料风险包干费清单,西岸中列有此项且给出金额,是否按此金额直接填报,另东岸材料风险包干清单如何计入;
澄清回复:本标段桥梁控制价的材料风险包费均含在桥梁(西岸)工程清单 429一1 材料风险包干费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桥梁东,西岸的材料风险包干费列入429一1细目中。
疑问20:公路清单中有保险费的项目,但市政清单中无此项,是需补充还是市政的保险由招标人购买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澄清回复:财政审核控制价综合单价中已包含市政的保险费用,由中标人购买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二、修改部分
(一)I标段修改内容
序号 | 章节号 | 页码 | 条款号 | 原文 | 修改为 |
1 |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招标公告) | 3 | 3.8 | 资金来源、融资结构及股权比例:本项目资本金以现金出资。项目采取PPP模式进行运作,纳入PPP项目的建安费用为人民币755142150.78元(经贵溪市财政审核的招标控制价)。…… | 资金来源、融资结构及股权比例:本项目资本金以现金出资。项目采取PPP模式进行运作,纳入PPP项目的建安费用为人民币779867146.83元(经贵溪市财政审核的招标控制价)。…… |
2 |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招标公告) | 3 | 6.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9日9时30分。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9日9时30分。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5 | 2.2.1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8月29日9时30分 | 2018年9月29日9时30分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5 | 3.3.1控制价及其他控制条件 | 1、本标段控制价:人民币柒亿伍仟伍佰壹拾肆万贰仟壹佰伍拾元柒角捌分(¥:755142150.78元)(经贵溪市财政审核的招标控制价)。…… | 1、本标段控制价:人民币柒亿柒仟玖佰捌拾陆万柒仟壹佰肆拾陆元捌角叁分 (¥:779867146.83元)(经贵溪市财政审核的招标控制价)。…… |
5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6 | 3.7.1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8月28日17时00分前到账……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9月28日17时00分17时00分前一次性足额到账…… |
6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7 |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市区沿河东路翰林雅苑东侧商业楼三楼)。 |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市区沿河东路翰林雅苑东侧商业楼三楼)。 |
特此公告!
招标人:贵溪市城乡建设局(章)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