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公路管理局省道232线K161+861处额尔齐斯河西大桥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勒泰公路管理局省道232线K161+861处额尔齐斯河西大桥水毁修复工程已经由新公管养[2018]132号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阿勒泰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阿勒泰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公开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计划工期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11月18日,共计62个日历天(其中桥台搭板,路基,路面须在 *** 完工)。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施工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遗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合同段划分及内容如下:
序号 | 合同 段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1 | 一合同段 | 阿勒泰公路管理局省道232线K161+861处额尔齐斯河西大桥水毁修复工程 | 恢复桥头搭板、锥坡及路基路面,设置钢筋石笼防护及钢管桩丁坝。 |
注:项目具体详细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今需具有曾至少独立完成2座(含2座)类似桥梁工程业绩,并持有竣(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认证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含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8月21日至8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 14∶00,下午 16∶00至20∶00 (北京时间,下同),施工报名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原件或彩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彩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彩印件,本工程所需企业业绩证明原件或彩印件、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彩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或彩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或彩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彩印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4套(加盖本企业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迎宾路地区民政局二楼206室)处购买施工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预备会
5.1 招标人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9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使用汉语编制,二套正本,三套副本)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肆万元人民币(¥40000元)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勒泰公路管理局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人:胡正志
电 话: ***
邮 编:836599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迎宾路地区民政局二楼206室
办事地址:阿勒泰市迎宾路地区民政局二楼206室
联系人:蒋晓怡
联系电话: ***
邮 编:83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