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看守所技防设施设备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投[2011]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阳市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岳阳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看守所技防设施设备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岳阳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看守所技防设施设备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桥管理处;

3.规模:岳阳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看守所技防设施设备,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建筑面积(含女子监区)38142.9平方米。项目投资规模约2377.067万元;

4.招标范围:岳阳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看守所技防设施建设工程,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技防设施建设工程的专业承包,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经市财评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期要求: *** (含供货和安装、调试工期);

6.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7.保修要求:设备整体质保期为24个月(单个设备高于整体质保期的,按制造商承诺为准),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安装工程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交纳社保的证明(含个人查询单及查询密码);

4.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二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资格审查方式均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 *** )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 *** 。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9时前自主登录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9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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