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牌枢纽船闸改建工程项目主体土建工程JW1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要求,现对《界牌枢纽船闸改建工程项目主体土建工程JW1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信江国家高等级航道共规划3个梯级4座枢纽,从上至下依次为界牌、八字嘴梯级和双港梯级。已建界牌航电枢纽坝址位于鹰潭市城区下游12.5公里,是一座以航运为主,结合发电、灌溉等综合利用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有船闸、泄水闸、溢流坝、电站厂房等。
界牌枢纽船闸改建工程为在原址重建Ⅲ级船闸一座,改建后船闸有效尺度为180米×23米×4.5米(有效长度×宽度×门槛水深);新增电站一座,装机容量4MW,采用灯泡贯流式机组,单机容量2MW;新增鱼道一座,新增鱼道布置于右岸新建电站河侧,采用隔板式,进口位于电站尾水下方,以电站发电尾水、人工制造滴水声音起到诱鱼、集鱼作用,通过几个弯折线路布置鱼道;对原界牌电站、泄水闸金属结构、启闭机械及大坝安全监测改造等。改建后的船闸设计水平年(2050年)年单向通过能力为1519万吨。
改建船闸主要建筑物按照2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照3级设计,临时建筑物按照4级设计。新建电站、鱼道、挡水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按照3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照4级设计。
项目投资总概算约9.15亿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界牌枢纽船闸改建工程的船闸、电站、鱼道、导流、交通桥、连接坝段、电站拦污排的土建,金属结构安装、启闭设备安装、电站厂房电梯的采购及安装、航标的制作及安装。本项目全线共分1个类别,共设1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 | 招标范围 |
JW1 | 船闸、电站、鱼道、导流、交通桥、连接坝段、电站拦污排的土建。 金属结构安装、启闭设备安装、电站厂房电梯的采购及安装、航标的制作及安装等。 |
本项目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10月。计划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人员要求应满足下表要求:
资格名称 | 资格要求 | ||
资质 | 投标人必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 ||
财务 | 在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A、A、B、C级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应同时满足: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2000万元。 | ||
业绩 | 投标人近五年(指2013年1月 1 日至2018年9月13日)的已完工程(指交易系统用户库采集的交(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日期在前述时间内的工程)业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一个≥1000吨级船闸土建工程; ②完成一个单机容量≥2MW电站土建工程施工业绩。 | ||
信誉 | ①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②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④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⑤最近3年(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9月 13 日,下同)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⑥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⑦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
项目总工 | 1人 |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
三、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
联系人:肖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工
电话: ***
E-mail: gdhljstz@163.com
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附件:界牌枢纽船闸改建工程项目主体土建工程JW1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界牌枢纽船闸改建工程项目主体土建工程JW1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条款号 | 内 容 | |
1 | 评 标 办 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第一次开标有效的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和相应参数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对第二次开标有效的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进行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再相同时,依次以业绩得分高者、信用等级高者、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者、财务能力得分高者优先。 根据第一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人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若某个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标段数量超出或满足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步骤确定各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1)依据每个投标人投标函中承诺的优先选择次序确定其第一中标候选标段,若某个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标段数量在满足第一章第 3.3 款规定的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时,则该投标人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即在其他标段中该投标人不再参与排名); (2)在确定了上述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的中标候选标段后,所有放弃中标资格的 标段排名由相应标段的投标人依次递补; (3)重复上述(1)、(2)步骤,直至确定所有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2 2.1.3 | 第 一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 式 评 审 、 资 格 评 审 及 响 应 性 评 审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 写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5项规定 |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和补遗书编号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工期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函附录数据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人员选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规定 |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 ||||
承诺函 | 未对招标文件的承诺函文字说明修改或删除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2
2.1.3 | 第 一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 式 评 审 、 资 格 评 审 及 响 应 性 评 审 |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 |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 |||||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规范”规定 | ||||
关联企业 | 同一标段内未出现关联企业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 二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初 步 评 审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报价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 ||||
工程量清单文字说 明 | 未对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修改或删除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 义进行修改 | ||||
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如有) | 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15 分 项目管理机构: 0 分 投标报价: 7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5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次招标设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每个标段随机抽取其中的一种作为该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价 E=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当采用方法一、二、三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去掉 n1 个最高评标价和 n2 个最低评标价。 ①当 N<6 时,n1、n2 均取 0; ②当 N≥6 时,去掉 n1 个最高评标价,去掉 n2 个最低评标价 n1 在取值区间 1~M-1 中随机抽取(最小为 1),n2 在取值区间 1~M+1 中随机抽取;M=N/4,M 向下取整。 N 为某标段(报价文件)现场开标有效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参与计算。 根据上述规则去除n1个最高值和n2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方法一:二次平均法 对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进行第一次平均,对所有小于或等于第一次平均值的评标价(不包括去掉的 n2 个最低评标价)进行第二次平均,第二次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P。 ※方法二:随机系数法 评标基准价 P=(Emax-Emin)×K+ Emin Emax——去掉 n1 个最高评标价后的最大值。 Emin——去掉 n2 个最低评标价后的最小值。 K——基准价系数,由在(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 X、Y 两个系数构成,K=(X+Y)/10,其中 X 有10个系数,分别为 0、1、2、3、4、5、6、7、8、9;Y 有 10 个系数,分别 为 0、0.1、0.2、0.3、0.4、0.5、0.6、0.7、0.8、0.9。 ※方法三:随机权重法 评标基准价 P=A×K+B×(1-K) A——去掉 n1 个最高评标价后的最大值;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的平均值;K——权重系数,由在(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 X、Y 两个系数构成;K=(X+Y)/10,其中 X 有 4 个系数,分 别为 3、4、5、6;Y 有 10 个系数分别为 0、0.1、0.2、0.3、0.4 0.5、0.6、0.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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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四:随机低价法(适用于 N≥5) 评标基准价 P=去掉 m 个最低评标价的最低价 m——在(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 n3~n4, 步距为 1。 n3=N×0.2,n4=N×0.7,n3、n4 向下取整。 X2—上限与投标人平均值复合系数,开标现场从0.3、0.35、0.4之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 B—除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开标现场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外,其他≤G1且≥C的报价算术平均值;(其中C=(G1+A)/2×Z Z—成本系数,Z=0.85+X1-1 若投标人报价<本标段C,则该报价将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A—除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外,其他报价算术平均值; X1—投标控制价上限下浮系数,开标现场从0.96、0.97、0.98之中选取一个数值) X3—复合价下浮系数,开标现场从0.99、0.98、0.97中随机抽取其一。 ※方法五:随机系数法2 P=[X2×G1+(1-X2)×B]×X3 G1—投标控制价上限价 X2—上限与投标人平均值复合系数,开标现场从0.3、0.35、0.4之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 B—除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开标现场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外,其他≤G1且≥C的报价算术平均值;(其中C=(G1+A)/2×Z Z—成本系数,Z=0.85+X1-1 A—除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外,其他报价算术平均值; X1—投标控制价上限下浮系数,开标现场从0.96、0.97、0.98之中选取一个数值) X3—复合价下浮系数,开标现场从0.99、0.98、0.97中随机抽取其一。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九位,小数点后第十位“四舍五入”。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 (15) | 施工组织机构、人员组成、施工总体布置 (2分) | 从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与数量、人员的职责与分工、公司对项目的监管、工种配置、劳动力使用计划、特种作业人员配置及资格、施工机械配备、施工总体布置进行阐述。 合理得 2.0 ~1.8 分,较合理得 1.8 ~ 1.5 分,一般得1.5~ 1.2 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3分) | 有具体的施工进度网络图,网络图中各专业工程路线清晰、准确、合理,专业工程的持续时间与人员设备配置、施工方案匹配,并符合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关键线路清晰;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得当,重点突出关键线路、关键节点计划的保证措施。 合理得 3.0 ~2.7 分,较合理得2.7~2.3分,一般得2.3~1.8 分。 | ||
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3分) | 建立独立运行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保证体系,目标明确,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控制措施得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合理得3.0 ~ 2.7 分,较合理得2.7~2.3分,一般得2.3~1.8 分。 | ||
创建品质工程实施方案及措施 (2分) | 投标人对招标人创建“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响应,重点突出对“创建目标、落实品质工程创建举措”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做到目标明确、特点突出,具体可行。 合理得2.0 ~ 1.8 分,较合理得 1.8 ~ 1.5 分,一般得1.5~1.2 分。 | ||
平安工地建设、标准化建设方案(2分) | 投标人对“平安工地”示范项目创建,标准化建设方案进行阐述。 合理得2.0 ~ 1.8 分,较合理得 1.8 ~ 1.5 分,一般得1.5~1.2 分。 | ||
BIM技术应用 (1分) | 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BIM技术应用方案。重点阐述BIM技术拟在本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和合同管理方面的应用。 合理得 1.0 ~ 0.9分,较合理得 0.9 ~ 0.8 分,一般得0.8 ~ 0.6 分。 | ||
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2分) | 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针对重点、难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可操作性强。 合理得 2.0 ~ 1.8分,较合理得 1.8 ~ 1.5 分,一般得1.5~ 1.2 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4) | 其 他 因 素 评 分 标 准 | 工程业绩 12 分 | 基本分(7.2分) |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7.2分。 |
加分(4.8分) | ①近5年每增加完成1个≥1000吨级船闸土建工程业绩,加2.4分,本项最多加4.8分 ②近5年每增加完成1个单机容量≥2MW电站土建工程业绩,加1.2分,本项最多加4.8分。 但①、②项累计最多加4.8分。 | |||
企业信誉 3 分 | 加分 (3分) | 近5年(以获奖时间为准,同一个项目获多个奖项只计1个)投标人获水运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鲁班奖或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每个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0分) | 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a.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偏差率×100×E1; b.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偏差率×100×E2。 本项目 E1= 1.5;E2=1.0。 其中: E1 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 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但 E1 应大于 E2 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九位,小数点后第十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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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号 | 内 容 | |
3.1 |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初 步 评 审 | 3.1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不进入下一步的(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结果确定通过和不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3.2 |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详 细 评 审 | 3.2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根据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标准,对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出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S1;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S2;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S3。 |
条款号 | 内 容 | |
3.3 | ︵ 报 价 文 件 ︶ 初 步 评 审 | 3.3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经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确认有效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不进入下一步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结果确定通过和不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
3.4 | ︵ 报 价 文 件 ︶ 详 细 评 审 | 3.4 详细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标准,对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出投标人报价文件得分S4。 投标人总得分 S=S1+S2+S3+S4。 3.4.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3.5 |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和 补 正 | 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
3.6 | 评 标 结 果 | 3.6 评标结果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1条规定的标准,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6.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1.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4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投标文件澄清和补正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6评标结果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