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兴隆河水域综合治理建设电力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兴隆河水域综合治理建设电力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 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潜发改农经【2015】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兴隆河水域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城投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潜江市兴隆河水域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位于潜江市王场镇,高石碑镇。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3 工程地点:潜江市王场镇,高石碑镇。
2.4 工期要求: *** 。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潜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
2.6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派出承担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应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近三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业绩(送电线路或变电站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近三年内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以上所有资料需另提供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复印件留存),到湖北省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 (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00分,地点为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大厅(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jggzy.cn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江市兴隆河水域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指挥部
地 址:潜江市王场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潜江市章华南路42号广播电视台综合办公楼9楼
联系人:任敬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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