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02018130001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铁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已由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发改投资[2016]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铁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长白山路西侧。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0971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018 10 19 日开工至2018 11 20 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及[消防设施工程 *** ]()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8 09 12 日至2018 09 16 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 4 时(北京时间),按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8 09 12 日至2018 09 16  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网上(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10 10 09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铁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址 :铁岭市新城区

联 系 人 :张立文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赢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盛峰嘉苑A3号楼3号门市

联 系 人  :杨先生

    话:

    真:

邮编:112000      

 

          2018 0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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