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信息化系统建设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CSH20180662)
1.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业务用房信息化系统建设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对“业务用房信息化系统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编号:YDCSH20180662
1.2招标内容: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安保监控系统、门禁安保系统、留置区域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含安装及验收完成)。
1.4项目地点: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安大楼原政务服务中心)。
1.5资金来源:已落实。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7预算金额:¥5,262,100.00元。
1.8投标人资格条件
1.8.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8.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8.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三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同时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的税收及社保证明需为相同月份,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8.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8.1.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2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8.3其他要求:
1.8.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1.8.3.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 *** 及以上资质证书。
1.8.3.3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须是全新的原装正品。
1.8.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招标人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
1.10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向招标人或者有关监督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