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言之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沁水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就沁水广播电视塔夜景亮化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TAHP-HT-20180907 二、项目名称:沁水广播电视塔夜景亮化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次谈判项目共1个标包(见下表)。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1、招标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完工时间:签订合同20日内完成。 3、报价人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5.一个法人只允许投标一个标包,不允许同时投标两个标包。 四、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公章两份);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8)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10)2018年度缴纳税收(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任意一种)的凭据(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11)2018年度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凭据(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12)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务审计报告(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注:1.如已更换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再单独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 2.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上述第(5)、(7)项材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3.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由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4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00 时至12:00时;15:00时至18:00 时。 2、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 3、售价:人民币伍佰 ***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28日下午15:30时 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沁水县广播电视台 邮 编:048200 电 话: *** 联系人:王军 采购代理:山西言之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 电 话: *** 联系人:王女士 日 期:2018年9月12日 山西言之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