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定安县木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 项目编号 | HNWL-2018015 |
联 系 人 | 吝工 | 联系电话 | *** |
行政区域 | 定安县 | 预算金额(万元) | 60.196626 |
项目概况 | 1、名称:定安县木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2、用途:配电工程; 3、标段:不分标段 ; 4、工期: *** ; 5、采购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 6、采购预算601966.26元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投资人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 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必须参与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本项目的,并提交保证金的。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1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的“信用信息”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4.2提供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 09:00 |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 *** 17:30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楼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楼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楼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定安县塔岭新区岳崧路第二行政办公区三楼 | ||
代理机构 | 海南万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龙华区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15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