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高山族民宅立面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高山族民宅立面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华发改审[2018]5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9万元,预算审核价为¥ 1789376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立面整治面积5577.3平方米,共计整治高山族民宅10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砌筑以及其他装饰工程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注册建造师:小型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1789376 *** %,发包价为¥1485177.9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30:00 *** 18:00:00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的CA登录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zgcjyzx.com/Front/)(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幢908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sxxdgcxmglyxgs@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 *** 8 时 30 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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