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垣县人民法院委托,对襄垣县人民法院亮化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各符合本项目条件要求的报价人前来参加。现将有关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购管备[2018]10680号 二、项目名称:襄垣县人民法院亮化工程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外墙亮化灯具及配套的管、线等;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建设地点:襄垣县人民法院; 4、预算金额:556395.90元; 5、工期:签订合同后 *** ;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应自行承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对其真实性负责。 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凭证和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明细里须包含法人及委托人)、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应自行承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胶装成册)于 *** 至 *** 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 *** 至 ***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谈判文件售出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地点:长治市金威大酒店2号会议室; 2、谈判时间: *** 上午10时3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长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襄垣县人民法院 地址:长治市襄垣县开 *** 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威远门北路供电所西侧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 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