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太阳能路灯
采购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现行规章等有关规定并经有关单位批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泸水市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泸水市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泸水市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TAHP-YN-2018-ZB-060;
2.3项目批准文号:泸政复【2018】444号;
2.4资金来源: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5采购预算:1标包:贰仟壹佰捌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21862500.00元);2标包:壹仟零陆拾肆万捌仟元整(¥10648000.00元);3标包:伍佰零捌万贰仟元整元(¥5082000.00元);
2.6最高限价:5500元/盏;
2.7采购需求及内容:泸水市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工程;6835盏太阳能路灯的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2.8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9计划工期:8个月;
2.10质量承诺:满足产品对质保的要求,安装一次性验收合格;
2.11标包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内共划分为3个标包,主要内容如下:
标包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盏)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标包 | 太阳能路灯 | 3975 | 六库镇、上江镇、老窝镇境内 | 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
2标包 | 1936 | 片马镇、鲁掌镇、大兴地镇境内 |
3标包 | 924 | 洛本卓乡、古登乡、称杆乡境内 称杆乡 |
注:1.计划工期8个月指在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2.具体采购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3.供应商可同时对上述三个标包进行投标(投标保证金需按所投标包缴纳),但最多只能被推选为其中两个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3.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备品备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3.2本项目不接受多家供应商提供同一生产商或生产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若发生上述情况,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在先的确定为具有投标资格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确认为不具有投标资格的供应商。
3.3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及其相关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彩色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彩色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3.5.1 投标供应商须是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供应商需同时具备:①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具备太阳能路灯生的产制造(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证件为证),并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场地;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③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有效期内)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B证),并注册在投标供应商单位(注册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单位名称一致)。
注:本项目开标时须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场参加,参加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的有效的社保证明进行查验。
4.供应商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请于 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7:30时前,通过互联网登陆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地址:http://182.246.203.127:8001/),使用数字证书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严格按照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报名操作进行,不规范操作导致的投标风险自行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09时30分以前(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4室;
5.3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09时30分;
5.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开标时,供应商需用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供应商必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未带加密数字证书将无法解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
6、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电汇;(2)网银(不接受现金)。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标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2标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3标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50000.00元)。
6.3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缴纳,到账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6.4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账号:53001756137051001756
联系人:石明芬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①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②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若分标段招标的,还必须注明所投标段名称;
③投标供应商于保证金转账后持相应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怒江政务服务中心309室)换取保证金收据(市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提交到开标现场;扫描件装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④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7、公告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泸水市六库镇山水新城一期B区5栋
联系人:何智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270号2号楼3楼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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