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华宁县人民法院大法庭、羁押室、大厅修缮改造工程及数字化法庭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华宁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玉溪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公告编号 | ZBGG53042418091001 |
工程地址 | 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阳路42号 |
招标类别 | 智能化 |
工程性质 | 改建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为确保本次采购的“数字法庭系统”能与原有数字法庭平台系统无缝对接,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无缝对接承诺函原件。
(5)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近三年为2015年-2017年;拟投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如在2018年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须提供验资报告)。
(6)其它要求:
①根据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要求,省外企业须持入滇备案证或省外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②投标人中标后按玉政办发【2017】15号文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所有税收在工程属地完税;
③根据云劳监局【2018】7号文件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报名结束后统一由招标单位(公司)到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询相关记录;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若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
报名开始时间 | *** 11:13:58 |
报名截止时间 | *** 17:30:00 |
报名地点 | 玉溪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海涛 |
联系电话 | 08772668961 |
文件获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请于 *** 至 *** (公休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24小时客服热线 *** 9。
4.2现场报名:投标人必须在系统内报名成功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派代表在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魏家山14组商务楼2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正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4.2.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不邮售,售后不退。电子版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报名成功后进行下载。
4.2.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全部资料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代理机构留存):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授权时提交);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有授权时提交);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和经签证的劳动合同;
(6)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
(7)“数字法庭系统”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无缝对接承诺函原件
(8)省外企业须持入滇备案证原件或省外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外省企业须出示)。
(9)开户行许可复印件。 |
工程详细信息 | 工程概况:华宁县人民法院大法庭、羁押室及大厅区域的建筑装饰修缮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总面积1262.36平方米,其中大法庭修缮面积680.76平方米,羁押室修缮面积374平方米,大厅修缮面积207.60平方米。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