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污水厂污水加热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里坤县污水厂污水加热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已由巴发改基础[2018]2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投资额约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巴里坤县污水处理厂

2.2 招标范围:

2.2.1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高压地埋线缆等设备购置及安装(施工图纸及预算编制说明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统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4 投标人需在哈密电业局备案,取得在哈从事电力工程业务许可;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自治区外企业投标,应在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报送,通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确认,并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可查询企业及企业人员报送信息。拟投项目经理须为报送信息中人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 若本项目报名家数超过15家(含15家),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7日至2018911日内,每日上午9:00~13: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自治区外企业在新疆工程建设云的报送信息件原件、拟投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至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本,售后不退。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举胜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人防大厦2单 ***

联系人:刘俊杰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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