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北院高层一楼(厅信访办东侧)门面简装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北院高层一楼(厅信访办东侧)门面简装改造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北院高层一楼(厅信访办东侧)门面简装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18】ZC065
三、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四、招标内容:北院高层一楼(厅信访办东侧)门面简装改造项目(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预算:11.34485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含)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8、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获取谈判文件: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含)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报名,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2、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9月05日至2018 年09月07日(每天北京时间10:30-13:30,15:30-18:00节假日除外)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0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新疆软件园第一实训基地B1-212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喀纳斯湖北路455号)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人:杨芳
2、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联系人:王静 李华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