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北院高层一楼(厅信访办东侧)门面简装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北院高层一楼(厅信访办东侧)门面简装改造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北院高层一楼(厅信访办东侧)门面简装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18ZC065

三、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四、招标内容:北院高层一楼(厅信访办东侧)门面简装改造项目(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预算:11.34485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含)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8、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获取谈判文件: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含)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报名,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2、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0905日至2018 0907日(每天北京时间1030-13:301530-1800节假日除外)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0910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新疆软件园第一实训基地B1-212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喀纳斯湖北路455号)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人:杨芳   

2、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

联系人:王静    李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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