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运城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华盛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大厅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Z

2.3采购预算金额:1118612.53元.本次招标设有招标控制价1078612.53元.

2.4采购内容:分包1案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分包2:案管中心设备:范围包括:材料的供应,运输,施工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2.5工期:60日历天

2.6建设地点: 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分包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分包2:供应商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 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9月 4 日08时00分起至 2018年 9 月 10 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此项目须施工企业类型主体库,并支付文件费后,自行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指南》、《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 9月 28 日 9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8年8月  日 18 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分包1玖仟 *** 壹万贰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18010103                    分包一或分包二 )。

6.4 缴纳账户信息:

纳账户信息:本次采购采用虚拟子账号方式交纳保证金,请各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相应包获取虚拟子账号,按要求交纳。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城建支行  

行号:102181003539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3589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华盛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条山街怡世名邸1-2-1503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窦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814939281@qq.co

华盛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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