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团结镇高坎村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主体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1. 招标条件

    1. 1.1 本招标项目大安区团结镇高坎村安置房工程已由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大发改〔2017〕1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市大安区团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楼房湾水库移民缴纳资金、马拉松赛道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自贡市大安区团结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2017〕1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831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安区团结镇高坎村二组。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8405.08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施工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所有内容的施工。 2.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 。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6.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7.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8.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3.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4. 4.3 招标人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点30分,地点为自贡市丹桂大街南段8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正门入口在停车场中间小门,联系电 ***
    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www.scggzy.gov.cn)上发布。
  11.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自自贡市大安区团结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安区团结镇
    邮    编:643010
    联 系 人:明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楼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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