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远安县绕城路照明及路灯电源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16]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路桥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旧县镇、花林寺镇

2.2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照明工程和路灯电源工程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照明工程和路灯电源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且达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要求。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 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8年9月4日至20189月9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100000.00(大写: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89251500分(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投标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925日下午1500分,地点为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6.3 具体要求:①电子投标光盘(一套)递交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89251500

7.2开标地点: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8.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94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远安县栖凤路桥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光明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25号附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 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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